項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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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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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身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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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系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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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學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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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考生或重新申請入學之新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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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舊課程交替學生(含復學生、重補修舊課程及格學生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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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照法令規定准許先修讀學分後考取修讀學位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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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生入學前曾於專科以上學校修習及格之科目及學分得酌情抵免,各系得依其專業需求訂定其他抵免限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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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生入學前曾取得大學校院之十年內(含)推廣教育學分班之學分證明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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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述資格之學生申請抵免科目時以現就讀學系規定之科目為原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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抵免範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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必修學分(含專業科目及通識科目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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選修學分(含專業科目及通識科目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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輔系學分(含轉系或轉學而互換主、輔系者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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雙主修(學位)學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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持符合規定之英語能力檢定相關證照者,得申請抵免學分;英語能力檢定與抵免課程學分對照表另訂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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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校所修習之「服務與學習教育課程」得依規定申請抵免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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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得本國大專校院學位證書之二技新生,得抵免校訂必修學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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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學前取得與課程相同或相近之專業證照,檢附證明,得依系所規定申請抵免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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抵免學分上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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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入大二抵免(承認)學分不得超過 45 學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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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入大三不得超過 64 學分,修習完成大三課程之相關科系之學生不在此限,其中專科部學分抵免總數,不得超過 56 學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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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技新生抵免不得超過 45 學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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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技新生(三年級)抵免不得超過 30 學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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碩士班(含在職專班)抵免不得超過其畢業學分二分之一(不含論文6 學分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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抵免辦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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抵免證明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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歷年成績單正本(含課程大綱)或十年內(含)推廣教育學分班之學分證明書正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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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國大專校院學士學位證書正本(限二技新生),報到時已繳交正本者免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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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總表(請洽各系或參考下載路徑:學校首頁→學術單位→各系網頁→課程規劃→課程總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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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流程及
注意事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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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校首頁→學生→美和單一入口網→帳號為學號,密碼預設為身份證字號(英文小寫)→學生校務行政線上服務系統→註冊組→線上抵免(手持裝置不開放此功能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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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生申請抵免學分,以入學當學年度辦理一次為原則。請務必將欲申請的抵免科目,一次填寫完畢。確認有資料無誤後送出,列印學分抵免申請表並簽名,連同抵免證明文件於申請期限內繳交至各系辦公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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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各系及相關教學單位審核、註冊組覆核後,學分抵免申請表影本擬請導師轉交學生存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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抵免學分後,仍須依學生選課辦法、抵免學分辦法等相關規定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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