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、 注意事項:
1.本甄選結果不另寄書面通知,正(備)取名單複查截止日期:113年7月4日(四)12:00止。
2.錄取生無論正取(或備取)1個或1個以上校系(組),皆須於113年7月10日(三) 10:00起至113年7月12日(五) 17:00止,至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網站完成上網登記就讀志願序,並按下「確定送出」鍵,自行留存或列印「就讀志願表」,經統一分發錄取後,始可取得入學資格。
3.錄取生於系統所登記志願序,一經確定送出即完成志願序登記,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再修改或重填,請考生特別注意。
4.凡未於規定時間內上網登記志願,或雖有上網登記志願但未按下「確定送出」者,以未登記論,視同放棄分發資格,一律不予分發。
5.聯合會網站公告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放榜日期:113年7月16日(二)10:00起。